加拿大延长试点计划:允许赞助未申报家庭成员移民,让团聚之梦成真

Nov 7, 2023

加拿大延长允许为移民目的赞助未申报家庭成员的试点计划。该政策最初于2019年9月9日实施,是对利益相关方和加拿大下议院公民和移民事务常设委员会提出的关切的回应。该政策旨在解决根据特定的移民和难民保护法规(IRPR)规定,对被排除在外的外国公民实施终身禁令的问题。

在申请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时必须申报所有家庭成员包括配偶、事实婚姻伴侣、受抚养子女和受抚养子女的受抚养子女,即使他们不随同主申请人前往加拿大。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家庭成员还需要接受审查以提供与永久居留申请的决策过程相关的信息,并确保他们的纳入不会使主申请人在IRPR规定下不合格或不可入境,正如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事务部(IRCC)网站上所述。

如果未对非随行家庭成员进行审查可能会根据规定中的第117(9)(d)和第125(1)(d)款的规定,导致对其赞助人实施终身禁令。这些规定旨在促进移民申请人的完全披露,增强家庭类移民的完整性,并保障加拿大人的健康安全和安全正如IRCC网站上所述。

在2019年试点项目之后2021年9月推出了随后的公共政策,最初的计划是为期两年,以应对COVID-19大流行带来的特殊情况和挑战。尽管该政策原定于2023年9月9日到期,但IRCC已实施了连续的公共政策,以确保继续促进和全面收集数据为移民立法的潜在修订提供支持。该连续的公共政策自2023年9月10日起生效,持续到2026年9月10日并适用于其实施日期之前的申请。

要符合公共政策的福利和免除根据第117(9)(d)和第125(1)(d)款的排除,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外国公民必须作为家庭类别的配偶、事实婚姻伴侣、事实婚姻伴侣或受抚养子女,或作为在加拿大的配偶或事实婚姻伴侣在SCLPC类别下申请。
  • 赞助人必须作为被重新安置的难民、受保护人或通过在家庭类别或SCLPC类别下赞助家庭成员而获得永久居留权。
  • 如果在赞助人移民加拿大时、外国公民在申报并接受审查的情况下、并不会使赞助人在其申请并获得永久居留权的类别下不合格。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已根据R117(10)或R125(2)的规定由于决策官员确定不需要进行审查而豁免排除、该公共政策不适用。此加拿大延长了允许为移民目的赞助未申报家庭成员的试点计划。该政策的初衷是解决外国公民在移民申请中未申报家庭成员而面临终身禁令的问题。了解加拿大的家庭团聚优先政策、资格标准以及为移民流程提供便利的最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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